
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私自加装了遮阳雨篷,导致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宿松县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需要,自7月20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篷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大队积极落实交警支队《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贯彻蓬违法行为的通告》精神,在宿松城区同步开展活动。县文明办发出《关于配合城区文明创建拆除电动自行车车篷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于7月20日前对加装的自行车遮阳雨篷进行自行拆除。同时敦促干部、职工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县烟草、城管等单位大力支持,率先开展拆除遮阳雨篷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大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并结合“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以《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篷有危险拆除保安全》为题的致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提醒广大群众宿松县电动自行车拆篷行动进入倒计时,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主动对遮阳雨棚进行拆除。
三是设立站点,现场拆除。7月20日,大队在城区设立三个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拆除点,对过往加装遮阳雨篷的电动自行车主进行宣传劝导,并现场拆除。在20日行动中,城区交警中队共现场拆除收缴车篷110余个。
四是巩固战果,逐步推开。在保障目前拆除成果的同时,大队将持续发力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现场拆除力度,由城区逐步向农村延伸,让一路无“篷”,一路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