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成员分成3组,以重病患者名义,
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路线乞讨行骗
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路线乞讨行骗
央视截图
前一分钟还是躺在地上的“重病患者”,下一分钟就可以行动自如;夫妻两人健步如飞走上天桥,随后却躺进厚厚的被褥里变成了“病危者”……北京警方日前发布消息称,打掉一个假扮重病患者骗取路人同情的乞讨团伙,10名团伙成员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老人轮番扮演“重病患者”当街行乞
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等人流密集区域,经常有一些老人向路人乞讨。他们往往一人不断地向过路行人磕头乞求,另一人则盖着厚厚的被褥,躺在地上默不作声。
寒冷的天气里,这些老人看起来十分无助,于是路人纷纷慷慨解囊,有的还把随身带的食物留给他们。但令人意外的是,原本跪地行乞的老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躺进被褥里,而躺着的那名“重病患者”却站起来活动筋骨,然后开始跪地乞讨,两人就这样轮番交换。这期间,还有专人为他们送来泡好的方便面等食物。到了晚上,等人流减少后,这些乞讨者竟然聚在一起乘车回家。
分组行骗,“足迹”遍布医院和商场周边
获此线索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乞讨诈骗团伙,组织者王某和李某负责团伙成员吃饭、住宿、制定“乞讨路线”、跟随管理,并将诈骗来的零钱在附近商店兑换成大面额钞票。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还发现该团伙乞讨“足迹”遍布海淀、朝阳等地,并且专门挑医院、地铁口、商场附近等人流较大的繁华场所。为了最大可能“创收”,王某还将几名团伙成员分成3组,以重病患者名义,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路线乞讨行骗,得手后又分头返回暂住地。
1月24日,在充分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构成、组织分工、诈骗手段、暂住地点等相关证据后,警方果断收网实施抓捕,将该团伙10名成员悉数抓获。
每天收入六七百元,民警进行救助被拒绝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等人对以伪装重病为名进行乞讨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乞讨行骗所得财物必须上缴,然后由他与李某负责解决吃住日常开销。每天他们能骗来六七百元,但他每个月只发给成员200至300元零花钱。
民警在讯问中还发现,王某等人曾被其他分局民警送到救助站,但每次等警察一走,他们又自行离开,重新开始自己的“乞讨生涯”。让王某等人没想到的是,这次警察没有送他们去救助站,而是直接送进了看守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法律释疑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北京市高法《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规定: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综合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全面分析,准确定罪,适当量刑。 乞讨完毕后,各有分工的乞讨者们聚在一起,结伙回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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