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期间,很多市民都会购买一些烟花爆竹来燃放。为此,四川省安全监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选购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一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照的摊点,烟花爆竹往往来路不正。二看产品标志。合法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有燃放说明,并在包装物上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三看产品外观。合格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观完整、无明显变形。
燃放烟花爆竹您可不能太随意,国家规定了禁放区、禁止燃放时间、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教学养老机构、山林草原等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A级烟花爆竹,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在窨井盖附近燃放,不要醉酒后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同时,应注意选择空旷场地燃放。不准在车站、商店、仓库、集贸市场等重要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和居民楼阳台燃放。燃放前请认真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以正确的方法燃放。燃放时,应尽量使用香支,避免使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点燃。引线被点燃后,如果烟花爆竹没有燃放,不要轻易上前查看,也不要伸头、用眼睛靠近查看,更不要翻动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熄引的烟花不能再继续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