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宁夏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派出所原隆村社区警务室在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和“1+X+N”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向科学要警力,把“用脚步丈量”与“网络对话”有机结合起来。社区民警与各组、各行业分别建立微信警务工作群,通过微信群发布警情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内容,同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使行动不便的群众、孤寡老人可以通过“宁警通”办理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切实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充分发挥“互联网+社区警务”工作的便民优势,做到“治安防范到村、信息采集到村、矛盾化解到村、法制宣传到村、服务群众到村”,从过去“单打独斗”、“人工巡防”的老路,探索出一条专群结合、协同共治的“互联网+社区警务”新路子。

2018年8月2日,家住闽宁镇的马先生拨打了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派出所报警电话,称其白色皮卡车停在家门口丢失,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仔细对马先生及其邻居进行了询问,同时对现场进行勘察,调取马先生家附近的主要监控视频,却未收获有效线索。 马先生常年使用这辆白色皮卡车在外地务工,皮卡车的丢失,不仅让马先生有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使马先生丢掉了外出打工挣钱的工具,马先生内心十分焦急,多次前往派出所询问皮卡车是否找回。所务会上,所长马鸿喜提出要提高对此案的重视程度,加大对皮卡车的寻找力度,要竭尽全力为群众找回丢失车辆,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会后,原隆村社区民警立即将皮卡车丢失的消息发送至村组微信群、企业群,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共同寻找皮卡车的踪影。

2018年8月22日,原隆村群众王先生打电话告诉社区民警,在原隆村光伏电厂东侧的荒滩上看到一辆白色皮卡车,车牌号码与社区民警发布的消息是一致的。社区民警立即将这一消息告知所长马鸿喜,马所长随即带领一个警组的人员到达车辆停放地点后查看,发现正是马先生丢失的白色皮卡车,随后通知马先生携带车钥匙将皮卡车开回。马先生看到丢失了20天的皮卡车失而复得,拉着民警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一直在帮我找车,你们真的是为群众服务的好警察!

信息“直播”,“抢烟”少年投案自首
2018年9月2日,张女士报警称有一个年轻小伙子来到自家开的商店购买香烟,趁其弯腰取烟的过程中快速的将一条芙蓉王香烟抢走,并在张女士呼救时威胁其不许大声喊叫。闽宁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在商店进行抢烟的男子应为闽宁镇本地人,年龄为20岁左右,身形瘦小,同时调取该商店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查找,但一直未有结果。
时间一晃到了10月29日,案件一直没有侦破,闽宁镇派出所领导和办案民警压力很大,他们表示:虽然被抢夺的物品价值只有250元,但是我们要避免群众的财产受到损失,通过这一案件提高警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案件在闽宁镇再次发生。社区民警建议通过“平安闽宁”公众平台发布协查通报,同时发送至各村组、企业微信群,充分发动群众,扩大线索来源范围,加速案件的侦破。
10月30日,社区民警通过“平安闽宁”发布协查通报并转发至各类微信工作群中,同时请群众仔细辨认嫌疑人照片,如有线索及时向社区民警反馈。

11月5日下午,一名蒋姓妇女来到闽宁镇派出所,询问有关抢夺香烟案件的情况,蒋女士告诉民警说:“我不识字,我家邻居告诉我原隆村微信群里转发了一个通报,有个男娃娃抢了商店的烟跑了,男娃娃长的像我儿子,我来问问是啥情况。”听到这一消息,社区民警要求到蒋女士家核查具体信息,蒋女士随即带领社区民警到自己家中,经确认,蒋女士的儿子张某某确实是此次抢夺案件的嫌疑人。社区民警积极的对蒋女士做思想工作,劝其领儿子张某某投案自首。11月6日,蒋女士带着儿子张某某到派出所自首,案件顺利侦破。

在这个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社区警务工作应改变以往的老旧模式,打破传统规律,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在“1+X+N”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书写“互联网+社区警务”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