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芳在三中新岗台上疏导交通。王贤哲 摄
朱艳芳,女,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从警8年来,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柳州市公安局先进个人”、 “三八妇女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2月18日,大年三十,刚荣获2014年度柳州市十大最美警察荣誉的女交警朱艳芳依旧在路面执勤,疏导交通。当问到春节什么事情让她感觉高兴时,她笑着答道:“虽然过年要正常上班,可想到年后可以补休,带女儿出去玩,就觉得很幸福!”
用心工作感动群众
在工作岗位上,除了帮助交通参与者,朱艳芳经常面对群众的误会与不理解,遇上情绪激动的驾驶人,她甚至还受到辱骂。面对这些,虽然有时会感到委屈,但她从不说苦和累,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对待。
2014年10月,在弯塘路与文昌路交汇路口,一位70多岁,坐着电动轮椅的老太太,在路口不知所措,正在三中岗执勤的朱艳芳发现后,立即跑到她身边询问,原来,她想要往三中路方向去,但由于晚高峰时段路面车辆太多,不知该怎么走。
于是,朱艳芳一路推着轮椅,在车流中缓慢穿梭通过马路,虽然只有几百米,由于老人的电动轮椅不太好控制,路口车辆多,朱艳芳不时吹响哨子,打手势示意过往车辆让行。本可以5分钟走完的路程,走走停停花了15分钟。直到老人安全到达了马路对面的三中路口,朱艳芳才放开手让老人自己控制轮椅行驶。临走前老人一直对朱艳芳说谢谢,朱艳芳则一直目送老人安全驶远后,才一路小跑着回到三中岗继续指挥疏导交通。此时已经满头大汗的朱艳芳只是简单地说:“运动一下还能锻炼身体。”
同年2月,一名群众来到朱艳芳所在的三中岗亭,不停地指手画脚、破口大骂。当朱艳芳了解到这名群众是来柳务工的外地人,因不熟悉柳州路况把车子停在泊位线之外,而被贴单处罚后,朱艳芳一边向他解释相关法律条款,一边在违法告知书背面写上了每个辖区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的地址、工作时间和自己的联系电话,积极引导这名群众。
在了解到这名群众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后,朱艳芳说道:“违章停车肯定要受处罚,希望您能理解。你们人生地不熟,出来打工也不容易,拿了这钱去交罚款,就当接受教育吧,以后别再犯了。”说完掏出150元递给他。这名群众当即配合执法,还说到:“有人说现在找警察难说理,我将信将疑,今天我心服口服。警察同志,这钱我不能要,就冲您这份没有看不起外地人的心,今天我认了。”“违法必须要承担相应后果,可执法者也需要有人情味儿。”正如朱艳芳所说,执行法律法规必须“无私”,可也要”把群众的冷暖记挂在心。”
孩子们眼中的“警花姐姐”
朱艳芳所在的三中岗,由于学校众多,城中交警大队特别设立了“女警护学岗”,朱艳芳每天早晚高峰都在学校周边路段,护送学生安全出入,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畅通。她还经常到公园路小学、弯塘小学、机关幼儿园讲授交通安全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们开展交通安全情景游戏,在寓教于乐中增强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2014年,在柳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一批批学生志愿者走上路面,亲身实践交通指挥工作,三中岗是重要的实践基地。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有所收获,成为合格的文明交通劝导员。朱艳芳充分利用空余时间,向学生讲解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规范的交通指挥手势,通过带领他们上路指挥实践,让学生们清晰识别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了解各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他们安全出行的防范意识。虽然交通志愿者们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朱艳芳始终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相同的教学过程。
经常在上下学时段到学校附近执勤的朱艳芳,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警花姐姐”,有的还将她写进了自己的作文里:“交警姐姐专心致志指挥交通的样子真美”。家长们也记住了这位温和、认真的女交警。
一位“不称职”的母亲
朱艳芳的爱人也是一位警察,他们总是时刻坚守在各自岗位,女儿便由奶奶长期照顾,一家人总是聚少离多。特别让朱艳芳心酸的是,轮休时接女儿回家,早已习惯“见不到妈妈的生活” 她,总是显得很“淡定”。这也是朱艳芳心中最大的“遗憾”。
今年春节,朱艳芳又要在马路上度过,“过年比五一、十一等一些大小长假要稍微好一些,没那么紧张,我和爱人今年又能把女儿接回家来,错开时间照顾她,不是爱人做饭就是我做饭”,每每说道女儿,朱艳芳总是很兴奋,“有时候,女儿打电话来嗲声嗲气地说‘妈妈,我想你了’就觉得有女儿真好!”,朱艳芳微笑着说道,但是微笑背后难掩自责和伤感。
虽然如此,穿上警服,一旦投入工作,就只有忘我的付出。“我也在努力寻找平衡家庭与工作的支点。”朱艳芳也表示,“等过完年补休,我会跟幼儿园请几天假,带她到处去玩,好好补偿她,让她享受母爱,一般这种时候,我女儿总是最高兴的!”
朱艳芳常说:“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群众满不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正是我们工作前进的方向。”在从警的人生道路上,她正为践行自己的誓言而不断努力奋斗着。 责任编辑:新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