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国工商联主办的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通报了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的推选结果。其中由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区工商联申报的共同开展“检察开放日+听证会”活动入选全国工商联创新百佳实践案例,为全省入选的2个案例其中之一。
近年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六大环境建设”,把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检察履职助企暖企”专项活动为牵引,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检察产品供给,创新协同实践,为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护航民企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着力营造“护商”环境。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受理起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12起14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及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排查挂案4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依法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3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效服务企业发展,着力营造“安商”环境。快速受理、优先审查涉民营企业申请的民事监督案件,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民事裁判依法开展监督。截止目前,已就2起法院未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导致涉案公司未能参加诉讼行使辩论权利的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监督意见启动再审程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同步推进,会同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伤保险缴纳等情况,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消除企业后顾之忧,着力营造“暖商”环境。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与相关部门就建材市场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停止使用特种设备9台,整改安全隐患19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宣讲,帮助从事建材行业的民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持续深化“行政+检察+市场主体”食品安全多元化监督模式,在办理某屠宰企业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该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问题,与相关部门一起帮助企业整改,最终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11项,整改问题4项,将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避免不正当经营行为对市场的冲击、对物价的影响,依法保护合法经营商户权益。
优化检察供给,持续精准对接民企发展需求。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做到服务企业有“精度”,坚持“请进来”倾听企业意见,举办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履职助企暖企”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走出去”延伸检察服务。坚持院领导带头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联企服务,开展复工复产法律宣讲、普法课堂、法治体检、送法入企等40余场(次)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新型检企关系,做到服务企业有“力度”,强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省市区“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和省、市检察院“检察履职助企暖企”专项活动安排,以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为抓手,常态化走访代表委员,安排专人负责联络,特别是在走访民营企业家委员时,积极询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检察工作层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利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第一时间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服务企业有“温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设立“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对民营企业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的线索,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答复,务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依法妥善回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打通服务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搭建立体化平台,做到服务企业有“速度”,在城北区工商联工作点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区级“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工作站”,统一受理民营企业在遭受各类非法违法侵害时的举报和反映,切实维护企业财产权、创新权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打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司法诉求信息联络的通道。
坚持机制先行,完善四项助企暖企机制。建立护航机制,制定《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履职助企暖企”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出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履职助企暖企”十条措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不断优化“检察履职助企暖企”措施。建立走访机制,实行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定期联络走访、深入了解,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建立协作机制,与城北区工商联密切协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共同研究服务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联系民企等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疏梗机制,认真梳理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和相关扶持政策实施的堵点盲点,与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和涉企诉讼监督,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