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法制”,“法制”是中华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精华,而今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的共同目标。在石景山分局有一位在法制工作岗位坚守22年老民警,他叫吴卫春,是石景山分局法制支队案件审核中队中队长。因其性格耿直、对工作认真、敢于直面困难、敢于碰硬,私下里大家都称呼他铁面“吴法”。
吴卫春,曾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个人嘉奖,还荣获奥运安保标兵、安保先进个人、安保之星、法制系统业务标兵、北京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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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人不像派出所、刑侦等一线单位民警那样直接与违法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可歌可泣的丰功;只有据理力争,只有刨根问底,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和孜孜不倦的伏案劳作。
案件审核认真细致
做“严”诉讼把关。
吴卫春自参加公安法制工作以来,一直承担着刑事案件审核工作,22年如一日。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认真细致地审阅每一起案件,共制作了1000余万字的审核报告。吴卫春同时肩负着分局特大、敏感案件审核工作。由于此类案件案情重大、时间紧迫、标准要求高,他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反复审阅案件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案件的查证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指导办案单位补充完善证据,保证案件得到依法处理。在办理一起70余人的非法销售假药案中,从案件的前期侦查、制定抓捕计划到中期的讯问审查、证据获取直至移送审查起诉、审判,全程参与、全程指导。为确保案件诉讼程序顺利推进,期间多次协调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医药专家论证假药的危害后果,沟通检法部门协调证据标准,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注重基层一线培训
做“专”执法能力。
市局推行侦审一体化工作后,为确保此项工作在分局顺利推进,他积极组织有执法办案任务单位的主管领导、警探长、法制员、业务骨干进行5期授课,共计培训民警200余人,极大提升了基层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法、诉讼意识,为提高办案质量夯实了基础。
为确保侦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提升分局民警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紧密结合我分局侦审一体化执法办案工作实际,吴卫春坚持问题导向,邀请检法机关的逮捕、起诉、审判等部门的专家对全局的执法办案民警授课5次,共计2000余人次,极大提升了基层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法、诉讼意识,为提高办案质量夯实了基础。
作为分局小教官,他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结合办案中常见的执法问题,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涉案物品处置、讯问要点等方面,先后为市局、分局等部门办案民警多次授课,收到良好成效。
主动跟进深入一线
做“实”法制指导。
法制指导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吴卫春立足一线、提前介入,深入指导。对于故意杀人、系列抢劫、团伙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重点信访、涉众敏感案事件,坚持第一时间介入、全程跟进,主导性质界定,引导取证方向,指导证据完善。身体力行,服务基层,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人们的好评。
研究制定执法规范
做“精”基层实战。
针对案件审核中发现执法标准不细致、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及基层急需解决的执法问题,吴卫春先后参与或单独制定了十余篇针对性较强的工作指引,仅今年就制定了“关于办理八大处公园秩序类案件工作指引”、“关于办理日租房案件的工作指引”、“关于办理‘黑车’揽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的典型案例汇编”等系列执法规范,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了简明管用、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和实战指引。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制干部,吴卫春用他忠诚可靠的思想品质、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有担当、有作为,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惠实于民的执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一名法制人的公正、严明的执法本色。
来源:石景山分局法制支队
编辑:张宏、李建鑫(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