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傅 马晓亮
我的师傅叫马晓亮,今年38岁,从警18年,现任平谷分局法制支队收案审批中队长。
我的师傅叫马晓亮,今年38岁,从警18年,现任平谷分局法制支队收案审批中队长。

徒弟 廖自斌
我叫廖自斌,今年29岁,从警5年,现为平谷分局法制支队收案审批中队民警。
不经一师,不长一艺。刚刚参加工作时的我踌躇满志,窃以为学到了足够的知识,破得案件数卷,殊不知,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问题,法律条文是不变的,实践案例却是层出不穷,同一个罪名在不同的案例中适用可能不同,类似的案例也可能有不同的处罚结果。

案件审核就像是一门技艺,在多次碰壁后不得要领的我遇见了我的师傅,我的从警引路人,也是我在法制路上前进的灯塔——马晓亮,正是我的师傅在一次次的个案中,通过各种角度和事例引导我去审、去核,引领我进入案件审核的大门。

刚刚开始审核案件的时候,我总是对案件的定性考虑不准确,后来师傅说“看案子别光凭着你自己的想法去定,你得把自己代入进去,想象一下你就是嫌疑人,再去分析案发时的动机。”师傅的话让我有种茅厕顿开的感觉,发现自己在审核案件的时候,真的容易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摩嫌疑人的动机,往往适得其反。经过师傅的教导后,我从嫌疑人的角度,去分析其涉案动机和行为合理性,对案件的认定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

我的师傅在日常工作中总是言笑晏晏,却能用最朴素的方式教我最实用的办案方法。有一次师傅跟我说:“主观性证据客观化,客观性证据合法化。”当时我便脱口而出“那还要口供干啥?”师傅笑了笑,却没再进一步解释。后来审核案件多了,我才明白师傅的意思,案件审核应当辩证的去看,不能为了处罚而办案,不能仅凭口供来定案,主观客观因素都考虑全了,犯错的几率自然就小了。

“我的引路师傅就像指路的灯塔,以身作则,将自己的法制精神传递给我,薪火相传,言传身教,身行一例,胜似千言。”
——廖自斌
责任编辑: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