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jindunwenhua@163.com
金盾文化网 >主页 > 警界文化 > 警察强制力在“文明执法”要求下的语言及动作特征

警察强制力在“文明执法”要求下的语言及动作特征

2020-05-07 16:30 来源:北京警察学院     作者:高志程

关注金盾文化网


       摘要:警察强制力,是警察依靠国家强制力所具备的,并用来履行职责的强制力量。其表现形式就是“暴力强制”,包括语言强制和动作强制。但警察依法使用的暴力强制不等同于野蛮强制,而是文明强制,是秩序的一种表现形式。其通过具有不同形式和特征的语言动作表现出来,并综合作用于被执法对象,完成执法过程,达到执法目的。对警察强制力在“文明执法”要求下的语言及动作特征进行分析,对阐明警察强制力的文明属性,理解其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而实现文明执法的最终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警察  强制力  文明执法
 
       “规范”是“文明”的外在表现,因此判断执法行为是否隶属文明执法的范畴,其最直接、最量化直观的评价标准就是规范化。201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其中,关于“执法行为标准化”的表述对警察使用强制力完成执法过程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即强制力的实施必须符合某种既定标准,具有既定的特征特点,而这种特征特点是使执法行为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内涵的主要依据。
 
       一、“文明执法”释义及基本要求
 
       文明与野蛮是相对立的,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和标志。所谓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文明执法”对执法机关提出了如下基本要求:
       一是:执法理念必须端正,执法目的明确。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
       二是:执法事实必须清楚、执法依据充分。
       三是:执法纪律必须严明,执法作风廉明。
       四是:执法手续必须完备,执法行为规范。
       五是:执法必须高效便民。
       六是:执法信息必须公开。
       七是:执法权责必须明确。
       八是:执法监督有力。
 
       上述基本要求虽然没有提到警察强制力,但由于强制力是执法的根本保障,要想实现文明执法,必须对警察强制力的实施方式进行分析研究。
 
        二、警察强制力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
 
       警察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警察是统治阶级实现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依靠暴力、强制和特殊的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我国,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其执法强制力来自于社会主义国家强制力。
 
       (一)警察强制力是公众对警察履职保障的基本认知
        警察职能包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和参与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等;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制止和惩罚违法及犯罪活动;保证社会稳定等。公众对警察履职保障的基本认知就是警察的强制力,即公众认为警察之所以能够履职,是因为其具备国家强制力保证下的法定强制力---警察强制力。因此,在执法活动中,警察强制力是保证执法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公众对警察能够依法履职的基本认知。
 
       (二)警察强制力是严格、公正执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
       在很多情形下,被执法者往往是以百般的不配合甚至暴力对抗来应对警察执法的。在如此情形下,警察使用强制力保证执法过程的顺利实施,其本身就是一种严格和公正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以强制力行动向公众表明执法活动的严格性、公正性,表明执法活动是不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其传递的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声音。
 
       (三)警察强制力是保证严格、公正执法的终极手段
       在大多数情况下,执法活动不需要使用警察强制力,因为大多数被执法者在行为上是配合警察执法的,不管其内心有多不愿意,但在行为上没有表现出对抗,所以警察也没有必要使用强制力。但是,一旦遇到被执法者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那么警察强制力就成为保证继续执法的终极手段。此时如果不使用警察强制力,非但执法活动无法完成,警察严格公正的执法形象也将荡然无存。
 
       三、“文明执法”对警察强制力的具体要求
       概括地讲,“文明执法”对警察强制力的要求只有一条,即“规范化执法”,只要进行了规范化的执法,则此时警察强制力的使用就可称之为“文明”。在《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以上意见不难得出,执法规范化的本质特征:
       一是: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责任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
 
       那么,警察强制力应当通过何种形式或渠道,来满足执法规范化所提出的这五点要求呢?或者说,警察强制力在语言和动作表现上具备什么样的特征,才可以称得上是规范化执法,进而体现出文明执法的具体内涵呢?
 
       (一)强制语言具有不卑不亢的语气和语法特征
       语言强制是警察强制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可以说,绝大多数违法犯罪行为的现场处置都是通过警察使用语言强制完成的。语气大致分为商量的语气、肯求的语气、威胁的语气、恫吓的语气、辱骂的语气等。很多警察往往在执法初期使用一些带有商量的语气,从以往的执法实践经验来看,短时期内似乎获得了相对“和谐”的后果,然而从长远来看则后患无穷,当代我国警察面临的诸多困难就是这种观点所造成的。而威胁的语气与警察强制语言的语气较为接近,但也不能简单地划等号。威胁是指利用武力、权势胁迫对方屈从,具有一定的非正义因素。警察的强制语言则完全是正义的、大公的,是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因此,警察的强制语言不能伴有“有理就是牛”的骄横,而是必须具有不卑不亢的语气和语法特征,不卑不亢是使被执法者感受到警察正气凌然的最佳方式,要比循循善诱的引导和针锋相对甚至歇斯底里的争吵和怒吼更能体现出执法者的文明素养。
 
       (二)强制语言应当反映出先礼后兵的程序特征
       以“传唤”为例,警察在决定传唤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如果条件允许(非紧急状态),使用的强制语言应当反映出法律法规所内涵的人文关怀。有些警察喜欢直接说:“马上跟我到某某地接受调查,否则我将强制传唤你!”,执法实践表明,这种语言表述往往会产生两个后果:
       一是:周围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警察过于强硬蛮横。
 
       二是:嫌疑人的倔强反弹,认为自己有一定的理由,却被警察直接忽视,造成对抗。
 
       因此,强制语言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反映出先礼后兵的特征,即首先告知嫌疑人警察现在要依法传唤其到某某地接受调查,并表示“请你配合我们的执法。”,在嫌疑人不配合时,进而表明“如果你不配合我们的执法,我将依法强制传唤你!”,在嫌疑人仍不配合时表明:“因你拒不配合,我现在依法强制传唤你!”,再进行强制传唤,这样的强制语言使用方式可以充分将警察的执法行为提升到“仁至义尽”的高度,最大限度地征得群众的理解和帮助,降低执法难度。
 
       (三)强制动作应当具有约定俗成的文明特征
       这是警察强制力不等同于普通暴力的显著特征。法律上对警察强制动作并无明确的规定,但使用强制力特别是主动使用强制力时,强制动作应当具有约定俗成的文明特征,即动作的文明性。举例来说,仅从生物力学的角度来讲,控制女性的一个很好方法是揪住女性的长头发,但是这个动作却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不文明”动作,尽管它十分管用,但是警察在主动使用强制力时要尽量避免使用,除非女性嫌疑人主动攻击警察并危及警察生命安全,否则这样的强制动作必将造成不可控的危害后果和强烈的人文不满,从而降低警察执法的正当性和正义性,削弱执法者的公信力并严重损毁执法者的形象。
 
       (四)强制语言和动作应当对不同违法性质和不同类型的嫌疑人体现出强度上的差别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四条规定:处置措施,是指公安民警为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依照本规程采取的强制手段,由轻到重依次为:口头制止、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使用武器制止。
 
        这种依次升级的表述方式,实际上是法律法规对强度和限度的规定,即对警察强制行为暴力程度的限定,使强制行为的选择及其造成的具体后果相匹配。为符合法律要求,必须找出切实可行的界定方法来对执法情境进行划分,并最终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强制行为。
 
       应当从两个维度对违法性质做出初步判断,一个维度是以“事”进行判断;一个维度是以“对抗强度”进行判断。以事出发,一般是由民间纠纷、利益诉求、上访等因素造成的警情,可以初步划入行政类警情范畴,强制语言的语气较为缓和、强制动作的幅度和力度较小、较为隐蔽,但要密切结合对抗强度的后续发展来跟进判断。当对抗强度增大到极有可能出现刑事责任时,要果断增大强制行为的强度。同理,如果以事出发,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初始就应当准备好强度较重的强制行为来应对,但也要结合实际的对抗强度予以实施。如,强奸是明显的严重暴力犯罪,但警察在抓捕强奸案件违法嫌疑人时,如其没有明显反抗,警察则不能采取高强度的强制行为。
 
       同时,在对待不同类型的嫌疑人时,强制语言和动作也应当体现出方法和强度上的区别,其标准就是“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原则,不得超过必要限度”。所谓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实际上就是一个强度问题。举例来讲,同样是推搡抓扯动作,对一名壮汉和一名妇女,则应当视情采取不同强度的强制动作,同一种强度的强制动作对于这两类嫌疑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大不相同,因为他们对于警察强制力的承受能力差别巨大。
 
       综上,在执法规范化的总要求下,警察强制力的语言及动作都表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特征,这种特征的保持和延伸对于保障警察依法完成执法过程、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获得较好执法舆论效应、提升执法机关公信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

作者:高志程,北京警察学院警务技战术教研部副教授

参考文献
[1] 杜文曌.浅析文明执法.[A].《交通企业管理》,2009年第11期.总第255期.
[2] 孙律司.比“重装执法”更重要的是“文明执法”.[A].《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7年第9期:51-51.
[3] 陈长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义与实现途径.[A]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17-19.
[4] 熊玲玲.浅谈严格规范公正执法.[A]《法制博览》,2018年8月刊.217-217.
李黎红.关于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讨与思考.[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33-37.
[5]刘述涛,刘瑞丽.构建和谐社会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4期.
责任编辑:何明
相关新闻
《万紫千红总是春》的艺术手法通
前几天发表了国画《万紫千红总是春》,许多朋友想了解一下该国画作品的艺术表现手法。因为,这个问题太概念化,我就谈一下创作过程中所遇到和解决的几个笔墨问题吧,

19天前

陈家芝谈文化之浅谈“本真”
本真,《说文解字》解木下曰本;仙人变形登天为真。 本真一词,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的卓越人物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其深刻的意义和内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儒学哲

19天前

浅谈“本真”
▲陈克年题 本真,《说文解字》解木下曰本;仙人变形登天为真。 本真一词,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的卓越人物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其深刻的意义和内涵仁者见仁,智者见

23天前

浅谈“本真”
本真,《说文解字》解木下曰本;仙人变形登天为真。 本真一词,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的卓越人物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其深刻的意义和内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儒学哲

26天前

院线电影《天堂行动》揭开面纱,
由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宝铼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突破传统武打设计思维概念的功夫电影《天堂行动》10月27日在象山影视城宣布目前的筹

31天前

《中国人的生活美学》
本书讲述中国人延传上千年的生活美学传统。作者从体现华夏文明精髓的天地人观念入手,分享中国人在美食、闲居、游赏、器物等方面极富创造性的审美经验,并分析其内在

45天前

友情链接: